(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5年9月23日,成都中院裁定受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5年11月12日,成都中院裁定批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25年12月1日,公司及管理人分别提交重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监督报告,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5年12月12日,成都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采编:hyt15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3 07: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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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成都中院裁定受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5年11月12日,成都中院裁定批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25年12月1日,公司及管理人分别提交重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监督报告,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5年12月12日,成都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