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河南银监局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违规发放贷款、承兑汇票交易背景不真实等原因,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鹤壁农商行)被罚款共计195万元。
其中,鹤壁农商行被罚180万,相关责任人姜挺杰和张保国分别被罚款10万元和5万元,相关责任人杨志广、耿进强分别被给予警告。
据了解,鹤壁农商银行因违规发放贷款、承兑汇票交易背景不真实、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违反规定进行股权质押、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罚180万元。
姜挺杰因对违法发放贷款中超授权审批贷款、违反实贷实付、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单一集团客户贷款超比例、借款人或担保人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发放借名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不良贷款反映不真实;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行为负领导责任,被罚款10万元。
张保国因对违规发放贷款中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或担保人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不良贷款反映不真实、发放借名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向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承兑汇票交易背景不真实等行为负管理责任,被罚款5万元。
此外,杨志广对违规发放贷款中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或担保人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发放借名贷款、不良贷款反映不真实以及承兑汇票交易背景不真实等行为负经办责任;耿进强对违规发放贷款中发放借名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向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等行为负经办责任。两人均被鹤壁银监局给予警告处分。
而在今年8月,因违规开展同业投资业务,鹤壁农商行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姜挺杰处以警告。
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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