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银监局漯河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漯银监罚决字〔2018〕7号)。中原银行漯河分行员工孙磊在工作中因出现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行政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孙磊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对中原银行漯河分行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2.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业;
3.贷款资金用于归还贷款或过桥资金;
4.违规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5.违规通过以贷收贷等掩盖资产质量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十三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漯河银监分局予以孙磊警告并罚款的处罚。其中,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