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是广大人民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国家不仅从民事、行政法规的层面进行约束。近年来,更是上升到刑事层面予以严厉的打击。随着环境保护政策越来越严厉,因为不符合环保要求很多沙场被迫停产拆除,但是同时也抬高了沙子的价格,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大量非法采砂在各别地方可谓“风生水起”,甚至到了猖獗的境地,更重要的是一些非法采砂者毁坏耕地令人担忧。
近段时间,太康五里口乡苑庄村群众反映;在苑庄村西边有一个沙场没有任何手续,长年累月非法开采,为了牟取暴利把好好的耕地挖成十几米深的大坑,几十亩耕地被挖的面目全非到处是深坑。拉沙子的车辆每次过去之后都是漫天起舞的灰尘,严重影响了当地村民的生存环境。村民多次给职能部门反映,但是最后都是无人问津!
据村民介绍,该采沙场已经干了两年了,原来这是一个窑厂,由于近年来沙石非常贵,属于暴利行业,沙场老板看到有暴利可赚,就利用各种关系开办了这个沙场。像这样沙场每天的利润能达到好几万元。由于沙场老板关系网比较厉害,检查的部门来了也就是走走过场,走了还是照样干,从来没有停止。
另据知情人士介绍:他们也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希望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然而,在利益面前,所有的努力未能阻止这非法采沙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眼看着好好的土地被这样破坏,村民们很着急。毕竟,这些耕地是村民们祖祖辈辈生活的来源之一,如果被这样破坏了,想恢复肯定很难,对周边的土地和环境也造成巨大的影响。
在沙场附近媒体看到,沙场里面沙堆积如小山,沙场周边全是庄稼地,村民都在忙着耕种。走进沙场边上是一条河道,沙场里面是几个被挖了很深的大坑,挖掘机正在轰鸣着挖沙,整个沙场占地有几十亩大,非法占地挖沙面积触目惊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第七十四条规定:违法破坏耕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第八十四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在耕地里面忙着耕种的一位老者告诉媒体;这个沙场老板非常有实力,你们在这里调查注意点,他们厂子门口安装的都有摄像头。当地群众都害怕他,他在这里干了两年了,每天都有几十辆车来拉沙子,不过这段时间都是晚上拉沙子,他已经挣到很多钱了。虽说是国家的资源,但是他不掏一分钱也不交一分钱税,挣了都是自己的,到最后坑的是老百姓。
道路边庄稼上面全是尘土
在从沙场出来的路上看到,在重型车辆把下乡的公路碾压得到处都是坑坑洼洼,路两边的庄稼全是一层灰尘,车辆经过时,尘土飞扬,就算是秋高气爽的大晴天,能见度也还不到50米。非法采沙导致的耕地破坏、环境污染、道路破损等问题,让群众苦不堪言。
调查结束后,媒体把情况反馈给五里口乡程乡长,程乡长表示安排人员落实一下,截至发稿本网没有接到任何回复。
晚上拉沙子的大车过去后一路灰尘
“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要想破解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难题,必须从监管部门下功夫,让他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超强的执行力彻底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一方面,充分认识治理非法采砂的重要性,站在为民负责地高度,严厉打击损害大多数老百姓利益的违法行为,倾听百姓呼声、关注百姓诉求,以实际行动赢得百姓信任。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针对此事进展媒体将继续关注!(记者杨中根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