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其中,涉及多个批次的“石头蟹”不合格。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郑州市易初莲花连锁超市因为销售不合格“河虾”被罚款5万元。
多个水产店销售的“石头蟹”不合格
每年秋天都是吃蟹的最好季节,然而记者在此次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中看到,郑州金水区多家水产店销售的“石头蟹”安全不符合标准。
包括郑州市金水区运涛水产店、郑州市金水区林军水产品店以及郑州市金水区汇坤海鲜商行在内的3家水产品店销售的“石头蟹(公)、石头蟹(母)”,在检测时发现镉不符合GB2762-2017标准要求,目前,执法人员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对以上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
易初莲花超市销售不合格“河虾”被罚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河虾”作为群众餐桌上的美食,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郑州部分商家因销售问题“河虾”被处罚。
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东环路店经销的“河虾”在抽样检测时,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部第 560 号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立案调查,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东环路店销售的河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东环路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75.6 元,并处 50000 元罚款,罚没合计 50075.6 元(伍万零柒拾伍点陆元)。
此外,郑州市金水区四季水产品店销售的“河虾”在抽样检测时,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560 号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目前该店已撤离市场,该店涉嫌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的违法事项已抄告郑州市金水区工商行政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局。